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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预售开启 今年有这些新变化******
中新网10月25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吴涛)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要来了!今年“双十一”迎来一些新变化,预售时间缩短、购物车扩容、一键退差价……你的钱包准备好了吗?
“晚八人”来了,还增加这些新功能
今年“双十一”,无论是“预售付定金”阶段还是“售卖”阶段,都告别了零点,电商平台纷纷改从晚上8点开始,让消费者不用再熬夜。
由此,不少网友自嘲:自从有了“双十一”,自己有了很多称呼,从“剁手人”到“吃土人”,再到“定金人”,现在又增加了“晚八人”。

优惠对比上,目前看,今年貌似少了各种烧脑的优惠计算题,平台之间的优惠水平亦相差不大。例如,京东是“双十一”期间跨店每满299元减50元;天猫则是跨店每满300元减50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双十一”,电商平台还加了一些小功能。
例如,为了凑单更方便,有电商平台推出“多地址下单”,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支付一个订单时,可以将里面的商品寄送到不同的地址。
另外,有平台还扩容了购物车,购物车上限从120个商品扩展到300个。
“价保”和“一键退差价”也成为不少电商平台标配,让消费者先“买买买”,后续发现买贵了再退差价。
减碳节能融入日常购物
从一些知名电商平台公布的今年“双十一”玩法看,平台强调绿色消费,称将提供更多绿色、低碳商品。
例如,天猫表示,消费者可以开启88碳账户,方便、有趣地参与到减碳中;京东则表示,京东将联合品牌带来超300万款绿色商品,购买相关商品还可获得“碳能量”兑好礼,每买一件商品,则可直观的看到资源消耗的节省程度。

另外,电商平台今年“双十一”格外重视年轻创业者。某平台显示有近百万“00后”商家,大部分人今年首次参与“双十一”,平台为此还设立了“双11大学生实战专场”。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推出多项支持措施吸引零售商家入驻,依靠其强大的消费带动力促使商家学习并采用数字化经营方式。
灵活应用规则,警惕文字套路
当然,还是提醒消费者在“买买买”的时候,注意文字套路,例如预售时,很多商品需要先付定金,或“膨胀定金”,这些定金按规则是一概不退的。
“错买了预售产品不要慌,付完定金然后记得付尾款,最后连定金带尾款一块退。”有网友给如何退定金的攻略。
还有消费者表示,有一些商品标注“7天价保”“30天价保”等,如果买贵了,一定要主动去联系客服返还差价,否则这些差价可能不会主动返还。
“凑运费的商品也不一定便宜,建议慎选。”“如果买很多商品达到优惠上限,可分拆排列组合下多个订单,这样可以优惠最大化。”很多消费者分享购物经验。
记者注意到,有电商平台标注在不同版本的APP的优惠策略可能出现偏差,所以建议下单前更新APP至最新版本。(完)
天蝎快3 九寨沟秋意浓 “秋日童话”正上演******18年老凤凰平台 首期珠澳琴家政服务技能及师资素质提升研习班开班****** 中新社珠海11月11日电 (记者 邓媛雯)11日,首期“珠澳琴家政服务技能及师资素质提升研习班”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正式开班。 本期研习班是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指导,澳门民众建澳联盟主办,珠海巿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承办,旨在提高澳门居民家政服务的专业水平,搭建澳门家政行业的培训标准,满足澳门居民多元化就业创业的需求。 据澳门民众建澳联盟琴澳事务委员会主任梁玉玲介绍,本期研习班是澳门社团首次在合作区开展的职业技能师资类培训项目,所开设课程有母婴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课程,紧紧围绕当前澳门居民就业需求,得到澳门居民高度关注,在众多报名者中择优选拔出23位学员参加本期师资培训。 珠海市护理学会会长叶俏表示,研习班使用的教材,由省级专家结合澳门居民的学习需求,以及在教学模式创新前提下,共同编制完成,将贴合澳门实际,为学员提供丰富、实用的技能知识。 学员代表陈小姐表示,本期研习班的课程培训是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参加研习班的培训,不仅对她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也让她深深感受到合作区对澳门青年发展的大力支持。 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副局长许凤梅表示,本期研习班引入家政服务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充分发挥珠澳琴三地职业培训优势,为提升澳门居民家政服务技能及水平搭建了专业平台,拓展澳门居民的创业就业空间。(完) ........................... 双11已经开启,多款手机出现先涨价、再降价的现象****** 文 | 张俊 编辑 | 韩大鹏 划重点: 双11已经开启预售,但多位网友反馈, 华为、OPPO等多款手机出现先涨价、再降价的现象。 这类行为在历年双11中屡禁不止。专家建议,消费者要及时收集证据举报,监管部门一经查实后也要依法从严处理。 又是一年双11,又到了“买买买”的时候。 一般而言,双11的商品要比平时便宜,这已经成为行业默认的规则。不过,不少网友却发现,电商平台在售的手机等商品出现先涨价再降价的现象,最终的价格甚至比平时还要高,引发网友吐槽“双11的坑太多”。 专家指出,商家先涨价后降价,以制造降价假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自营多款手机被指先涨后降 ![]() 一位网友打算购买OPPO Reno 8,他表示,自己早早就将商品放入购物车,没想到看了一出“好戏”。10月16日的价格为2099元,10月18号的价格为2069元,降价了30元该网友还暗自庆幸,准备再等几天;结果10月19日一看价格竟然涨到了2469元,等到10月24日双十一预售开启这天,价格降到了2299元,虽然比前几天的价格要便宜一点,但比10月18日的价格仍然是贵了230块钱。 ![]()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另一位网友打算购买的华为Mate 50 Pro上。从网友截图的情况来看,华为Mate 50 Pro这款手机在10月18日的折后价为6999元,而10月21日的价格为7099元,已经涨价100元,10月24日,价格则为7299元,再次涨价200元。 对比之下,这款手机在一周之内涨价了300元。 在大众的印象中,双11的价格就是比平时要便宜,对于消费者而言,手机不在刚上市的时候买就是图个“晚买享优惠”,要是和平时一样的价格买到,那还不如“早买早享受”。 实际上,不只是手机,其它品类也出现了类似的状况。 一位消费者向《财瞭》表示,以前自己从来没凑过双11的热闹,是因为怕麻烦,不想可着时间买东西。最近,在商家促销短信的狂轰滥炸之下,他尝试购买一双喜欢的鞋,却发现双11的坑太多了。 “之前放进购物车的一双鞋折扣完也才四百多,昨天进去一看,涨到了六百多,然后各种跨平台满减一系列骚操作变成五百。要不是我亲眼看的鞋子在双11反而涨价了,我真不信商家是这么昧着良心挣钱的啊。” 更是有微博网友吐槽称,“既然要涨价,求你们别搞双11了,让我按日常价买东西可以吗?” 多条规定未杜绝商家“套路” 从2009年开始,双11至今已经来到第14年。但在这14年中,类似先涨价再降价的促销套路却层不不穷。 201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当年双11网购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该调查涉及16家网络购物平台,共选取了668款商品,涉及服装鞋帽、手机数码等9大品类。从10月21日到11月21日,体验人员通过截屏等取证方式对每款商品详细记录了价格变化情况。从价格记录统计结果来看,宣称参加双11促销活动的539款非预售商品中,在整个体验周期内,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不考虑联动活动情况)购买到促销商品的比例达到78.1%。 也即是,近8成非预售商品根本没有便宜。其中一些平台和商家的商品存在先涨价后降价、“双11”价格不降反升等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适应网络购物方式的价格法律规定,规范平台及商家的价格行为,加大价格动态监测力度,适时公布价格监测结果,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方便消费者查阅。 政府有关部门也在行动。 ![]() 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其中专门提到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今年10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称,为规范“双十一”期间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已召集上海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提出八方面合规要求。第一条便是促销规则要更加透明、简单易懂。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不过,这些措施还是没能完全禁止促销套路的出现。 专家:或构成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财瞭》表示,商家先涨价后降价,以制造降价假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另外,《价格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有此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在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约谈提醒之下,双11的促销套路为何还屡禁不止? 陈音江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对价格欺诈的处罚也不轻,但经营者确实有自主定价权,可能提前调价,以规避法律;另外,即使商家在价格上先涨后降,消费者也很难去举证维权;从监管层面来说,监管部门也不太好判定,双11有大量的线上商家参与,并且均是跨区域经营,监管上也有难度。 “这些也让一些商家抱有侥幸心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侵犯消费者权益。”陈音江说。 他建议,治理这类促销套路应该发挥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多方共治的作用。消费者在遇到“先涨价再降价”这类现象时,一定不要选择吃哑巴亏,而要及时为执法部门提供线索;监管部门一经查实的也一定要依法从严处理,要让不法商家感觉到疼,付出违法的代价,也能对其它经营者起到震慑作用。 |